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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发展局设立将为民企带来什么?
发布日期:2023-09-05 17:00:00 浏览次数:167

9月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介绍,近日,中央编办正式批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内部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专门工作机构,加强相关领域政策统筹协调,推动各项重大举措早落地、见实效。


消息一出,备受关注。自7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下称“民营经济31条”)公开发布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都推出了系列配套举措,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然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政策链条长、工作环节多。“民营经济发展局的设立有利于在更高层次上,协调不同部门的民营经济支持政策,通过系统集成政策体系来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制智库理事长新望表示,这不仅更加强调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也为接下来推动产业政策部门与各类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奠定了基础,有利于政策的不断更新完善。


政策组合拳

解决民营企业痛点难点

民营经济具有“56789”的特性。数据显示,民营企业在全国贡献了五成以上的税收、六成的GDP、七成的技术创新成果、八成以上的新增就业以及代表了九成的企业数量。


自7月19日“民营经济31条”公开发布以来,全国多部门陆续推出系列配套举措,取得初步成效。


比如,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了与民营企业沟通交流机制,通过座谈、调研等多种方式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回应民营企业关切,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推动出台政策措施。为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国家发改委还在优化民间投资项目融资支持、向民间资本推荐项目、畅通民间投资问题反映渠道等方面,提出了17项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


此外,为了进一步加强要素支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延续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人民银行则研究制定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力争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然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仍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政策链条长、工作环节多。“结合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和民营经济工作现状,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的重大决策部署。”丛亮说。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张世昕介绍,新设立的民营经济发展局,一方面要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另一方面,则要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国际竞争力。


“民营企业在中国经济中的地位毋庸置疑,贯彻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必须拿出硬招实招,这就需要有体制机制的保障,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就是硬招实招。”商务部研究院学位委员会委员白明表示,“国有企业有国资委这个主管机关,而民营企业也必须有主管机关,特别是一些需要跨部门协调的问题,需要有一个总牵头人,相信新设立的民营经济发展局可以发挥更大的牵头作用。”


当天的发布会还透露,下一波配套政策正在路上,将释放更多红利。


“下一步,民营经济发展局将切实履行好职责,健全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强化政策出台的系统设计、政策落实的跟踪问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营经济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更好落地见效。”张世昕透露。


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是互为主体,民营企业中90%以上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90%以上是民营企业。会上透露,1—7月,“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营收利润率分别比规上中小企业高了5.5个和2.7个百分点,“小巨人”企业7月份的用电量实现两位数的增长。截至7月底,已累计有1600多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A股上市,占A股上市企业的比例超过30%,1—7月A股新上市企业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占比是60%。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徐晓兰表示,下一步工信部将开展全国减轻企业负担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综合督查,督促惠企政策落地见效。新培育100个左右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此外,还将组织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缓解中小微企业资金压力。



广东实践

将研究制定推动民营经济

高质量发展意见

作为民营经济大省,广东自“民营经济31条”发布以来迅速行动,广州、深圳、佛山三地接连跟进出台文件,进一步细化具体举措,包括明确具体负责部门,以责任制促落实、以责任制保成效,为民营经济发展稳预期、强信心。

8月2日

广州打响全省“第一枪”,发布《广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在融资、服务与管理等方面提出20条措施,提出建立政企沟通机制、应急援助机制、信用修复机制等。

8月16日

深圳围绕放宽市场准入、保护合法权益等方面,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的若干措施》。

8月18日

佛山印发《佛山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五个方面26条措施以“强化要素支持”“推动提质升级”等务实举措为民营企业“撑腰鼓劲”。


去年,广东省民营经济增加值预计突破6万亿元,持续贡献60%左右的税收,占GDP比重超50%。广州、深圳、佛山三地作为我国民营经济最发达、民营企业最集中的区域之一,分别出台的3份文件与“民营经济31条”一脉相承,让民营企业遇到问题时对“可以找谁”“怎么解决”更加清楚。


结合地方特色,三地因地制宜,为当地民营企业的不同诉求推出“定制化”的具体措施。比如,广州侧重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制度构建;深圳主要聚焦平台经济、产业集群、科技创新、出海服务等多个方面,并明确多份未来将出台的配套支持政策;佛山则强化用地支持、降低用能成本,帮助民营制造企业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和产业升级。


除了各地政府,各级职能部门亦积极响应,推出多个举措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如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围绕税费政策推进、税费便利办理、改进诉求响应、深化跨境服务、优化执法方式等方面发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


《广州法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提出助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纠纷诉前多元化解、最大限度降低强制措施的不利影响、依法快速兑现胜诉权益等18条措施;《广州市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管理办法(修订)》则支持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民营中小微市场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


省工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充分发挥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研究制定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完善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


“民营经济不仅是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也是引领新产业、开辟新赛道、培育新动能的重要力量。”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郭万达表示,广东的民营经济和全球产业链高度关联,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广东处于内外循环的交汇位置,拥有丰富的成功经验,能更好提升国内大循环水平,更好优化国际大循环结构,更好推动国内大循环与国际大循环联动发展。“各地从‘小切口’入手,将中央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细化实化为落实举措,将为推动民营经济的稳定恢复、回升向好形成更多合力。”


“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出台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将为解决民营经济面临的困难压力提供更多支持,对全社会稳增长、稳市场主体、稳就业都有巨大帮助。”白明表示,让每一个经济活动参与者都能进一步活跃起来,相信各地的推进部署抓落实,将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更优的环境。


多项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政策近期出台

7月19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从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政策支持、法治保障以及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等方面,提出31条具体举措

7月24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明确4个方面17项具体措施,着力推动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

7月28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等8部门印发《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提出了28条具体措施

7月31日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1个人民法院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和预防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

8月1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8月3日

公安部发布了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26条措施,特别提出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8月6日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接续推出和优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8月30日

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推进会透露,中国人民银行抓紧研究制定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举措,已经形成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文件初稿,将在进一步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印发

9月4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宣布,中央编办批复在国家发改委内设民营经济发展局



来源:粤海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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